设置原则
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6.1.4条规定: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宜避免采用本规范第3.4节规定的不规则建筑结构方案,不设防震缝;当需要设置防震缝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防震缝最小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,当高度不超过15m时可采用100mm;超过15m时,6度、7度、8度、9度相应每增加高度5m、4m、3m和2m,宜加宽20mm。
2)框架-剪力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)项规定数值的70%,剪力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)项规定数值的50%;且均不宜小于100mm。
3)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,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。